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位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3号,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,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以培养海员为主,兼有理工、经管等学科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,是副厅局级事业单位。学院具有国际海事组织(IMO)承认的船员教育与培训资格,同时是具有开办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。
我院中专部以学院为平台,师资力量雄厚,基础设施完备,各类实验实习设备齐全。学院坚持“以服务为宗旨,以就业为导向”的办学理念,使学历教育、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三位一体有机结合,突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,实现职业教育与职业标准有机衔接,使学生一毕业就能上岗。
经天津市教委批准,我院中专部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并对其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。可以通过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升学继续深造,也可以经过技能培训后求职就业。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未升学高中应届毕业生,学制一年。根据当地规定的分数线凭高中毕业证和身份证报名,18周岁以下学生户口迁入天津市。
招生专业:船舶驾驶、轮机管理、旅游服务与管理(邮轮乘务方向)。
招生计划:每专业100人
报考条件:
1、考生性别及语种限制。《船舶驾驶》、《轮机管理》两个专业只招收男生,《旅游服务与管理》专业男女不限。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。
2、身体条件:
1)对报考《船舶驾驶》、《轮机管理》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(身体健康、无残疾;听力正常;无色盲及色弱。船舶驾驶专业双眼裸视5.0及以上,身高1.70米及以上;轮机管理双眼裸视4.8及以上,身高1.65米及以上。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,不能报考上述专业)。
2)报考《旅游服务与管理》专业的考生身高男1.70米及以上、女1.60米及以上;体重男55公斤至65公斤、女45公斤至55公斤;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5.0及以上;皮肤正常;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,不能报考该专业。
录取原则是按有关规定,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、人数及分数由高分到低分自主录取。
学生学习期满,成绩合格,颁发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证书和个人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。成绩优秀者可升入我高职学院继续深造;未升学者,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,双向选择,实现学生实习和就业。
收费标准:中专2500元;在校期间技能培训(含英语培训)费用根据课时安排另行收费。
学院地址: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3号
联系电话:022-66237000 022-60661888
邮政编码:300457
传真电话:022-60661888
网址:www.tjmvi.com
电子邮箱:tjhyzyxy@163.com
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中专部
2007年8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