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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在校学生的待遇如何?
2009-06-05 13:50 招生办公室  招生网 审核人:

答:1、学院设有各种奖、贷学金制度,学生受益面达40%。

2、经国家有关部门统考合格,颁发上岗所需的适任证书、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及等级证书等。其中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经国家有关部门考核,所取得的船员证书在国际上通用。

3、学生毕业后,按国家现行的就业政策,学院择优推荐,学生自主择业,实行双向选择.

4、学生户籍关系可在入学时迁入天津市。毕业后按有关户籍政策办理相关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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